不着。我听着隔壁邻居一声大一声小一声长一声短的争吵,接着是另外一家邻居养的好狗一条,正亢奋得对着另外一只女狗叫,剩下的就是零星的爬梯声音从远处传来,我花了两小时四十分的时间才迫使自己走入梦乡。
在一片温暖与困顿之间,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站在我前面二三十米处,她一脸笑意,她详装怒意,她大声的叫我:“呆子。”并朝我挥挥手。
这熟悉的动作让我发足狂奔,可是不管我怎么用力,我总是和她有二三十米的距离,精疲力尽之后,我耍赖似的蹲着,对着冯安安讲:&ot;你过来,我跑不动了。&ot;
我喜欢的冯安安,从来都不扭捏做作。于是我盯着她朝我走了过来,于是她站在我面前,于是我一时语塞,哽咽半天却说不出山盟海誓海枯石烂,只诺诺的问:&ot;你还记得我是谁么?&ot;
从我和冯安安分手那日起,我就在设想当冯安安再见我会用什么表情,不屑的?陌生的?如同见到失散多年的幼儿园同床在记忆里却打捞不上来的?冯安安只横看了我一眼,在我脸上做势扬了扬:&ot;废话,别人我会叫她呆子么?&ot;甚至还扯住我的耳朵:&ot;呆子!呆子!呆子!&ot;的玩个不停。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享受过这样的乐趣,放任着她在我身边扭来扭去,直到她开玩笑般的咬住我手腕,用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问我:&ot;你是喜欢她还是喜欢我?
“谁,我喜欢谁?”
“还有谁,当然是苏谣。”
作者有话要说:我真贴心,连小肉渣这种标签都放上去了
简直是掉节操界的伟人啊。
喉咙痛。
柔弱的喉咙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