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们谈谈正事吧。”
与几人客套一轮后,雷家港开始直白的进入主题。
不过以他们现在对自己这个态度,雷家港知道今日想从他们手中拿下牛奶公司股权这事肯定不会有什么意外的。
这让他心中非常淡定。
“对对对,谈正事吧。”
“雷公子,我手中有牛奶公司78万股,如果你想要,我金某人可以马上和你交易。”
其他几人见金老板现在这么干脆,无一不对他十分鄙视。
因为之前在花旗经纪人找到他们谈收购他们手中牛奶公司股权时,他可是最坚持一定要70港币才答应交易的。
可现在呢……?
当知道买家是雷洛儿子时,他却连价格都不谈,直接要将手中牛奶公司股权转让给他。
对于这种见风使舵的人,谁会不鄙视呢?
但鄙视归鄙视。
如今他们面对的人是雷洛儿子,也想要结交一番,毕竟雷洛在香江的能量实在太大了。
也只有经历过香江60-70年代的人才真正了解雷洛能量有多大。说句不好听的,雷洛当总华探长时期,在黑白两道中,他的话要比港督好使。
哪怕就是港督也得给他几分面子,有些事需要看他脸色行事,这就说明一切问题了。
他以一己之力整合地下势力,整理出一条有约束的规则。
虽说当时贪污腐败成性。但那时期的治安确实很好,而且打理得井井有条,有规则。
他说东,就没人敢说西。
如此大能量的人,岂是他们敢得罪,尽管雷洛已经退下来了。但他们都懂得一个道理,就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更何况现在ICAC这个部门还没有成立,雷洛还没有被通缉,所以很多人还活在雷洛阴影之中,不敢不给他面子的。
“是的雷公子,如果您想要牛奶公司的股权,我也愿意马上转让给您。”
“雷公子,我也愿意。”
六人无一不是愿意将手中牛奶公司股权转让给雷家港的。
他们既然这么识趣,雷家港当然不会仗着父亲的招牌刻意去以低价将人家股权拿走。
免得欠他们人情。
人情这玩意可值钱了。
经过一番推让,最终敲定以60港币每股将他们六人手中共320万股牛奶公司股票拿下。
而雷家港也付出1.92亿。
不过并非是一次性付清所有资金,而是分三个月时间,三期付清所有款项。
第一期支付50%。
剩余50%分三个月时间付清,这也让他有更多资金去周转,不会造成资金紧张。
将他们六人手中的牛奶公司股权拿到后,如今他手中足足有500万股,也就是占牛奶公司25%股权。
如果这时雷家港愿意,他完全可以申请成为牛奶公司第二大股东,进入公司成为实权股东。
因为这时候的周锡年拥有牛奶公司的股权也才30%而已。
甚至他完全可以继续购入牛奶公司股权,超过周锡年的话就能向董事会申请重选董事长。
香江股权法在1986年之前,也就是四会合一之前,上市公司绝对控股是需要51%股权的。
任何公司股东股权没有超过51%,那么成为大股东的人都有权去申请重选董事长。
此时香江上市公司股权法分别为20%至34%股权以下为安全控股。
股权35%以上至51%以下为相对控股。
51%-66%为绝对控股。
67%以上为完全控股。
安全控股有条件参选公司要职,甚至董事长位置,同时也拥有决策权、否定权以及了解公司一切运作申请。
相对控股以上有直接否决权以及在公司遭遇重大变故、损失同时,可以发起罢免董事长。
绝对控股就不用说了,是有绝对控制公司权利。
完全控股已经达到要约条件,有权利发起要约回购市面上公司的股票退市。
但如果任何一位股东股权达到75%股权以上,那就触动到强制要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购市面上散股退市。
任何上市公司有新进股东股权低于51%的,而且又是大股东,那么是可以向董事局发起申请重选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