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何立平一家人被审判之后的第二天,紧接着就是庞巧莲和傅平尔这对进狱系母女的案子。
其中,傅平尔涉嫌三条罪名:
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诬告陷害罪。
前两条罪名符合想象竞合,择一重罪,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加上诬告陷害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两罪并罚,
有可能被判处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庞巧莲,情况相对来说倒是要轻许多,因为她只涉嫌一条罪名——诬告陷害罪。
由于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就是没有使被诬告的对象受到刑事处罚,所以只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母女俩的案子,该说不说也挺简单。
案情简单。
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
庭审起来自然也是非常的省事儿。
而且这俩人由于取保候审的申请始终没有通过——毕竟她们是有“前科”的,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但去骚扰和威胁被害人,而且还犯了新罪,自然是不可能再同意她们的取保候审申请了。
这也就导致了,庞巧莲和傅平尔母女俩都在拘留所里出不去。
而她们的亲戚,在杭城并且也知道她们情况的,也就只有一个庞光亮而已。
可庞光亮被这母女俩差点坑死,肯定是不敢再掺和进来。
换言之……
庞巧莲和傅平尔属于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状态。
找律师这种事情自然也是没办法找了。
所以她们上法庭压根儿就没有自己找的律师,只有司法局给她们各自安排的法律援助律师。
简称,法援律师。
这法援律师,前面也提到过,不能说很坑,但绝大多数情况下,至少是没办法跟你自己花钱在外面律师事务所请的律师那么专业,那么尽职尽责。
毕竟,
你花钱请的律师,对方是收钱办事儿,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收了钱自然会尽心尽力地给你辩护。
而且这也跟律师自己的名声有关系。
他总不能敷衍了事,坏了声誉吧?
而法援律师呢,也不是完全没钱收,但基本上可以看做是免费的。
你想啊,他都没在你身上赚到钱,又能对你有多负责呢?
这也是人之常情!
而且,法援律师通常情况下,本身的职业素养和办案经验,相对来说就要缺乏一些。
说白了就是能力不济。
你看,态度不够加上能力不济,法援律师能起到的作用,也就可想而知了。
但凡有条件有钱请律师,谁乐意接受法律援助呢。
庞巧莲和傅平尔母女俩也是实在没办法,只能被动接受这样的安排。
本身她们的案子就很恶劣,再加上法援律师起到的作用也非常有限,这也就导致了,这场庭审的结果,很不理想……
“被告人傅平尔,在网络上散布不实言论,引起网络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导致被害人遭受严重网暴……曝光被害人个人信息,传播范围极广,影响极其恶劣……于取保候审期间,辱骂威胁被害人,并于他人一起对被害人进行诬告陷害,企图使被告人受到刑事追究,并企图通过这样的方式,逼迫被害人向其出具谅解书……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成立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想象竞合,择一重罪,以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成立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总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赔偿被害人个人财物损失、精神损失、名誉损失等共计……元……”
被告人庞巧莲,因其女儿涉嫌寻衅滋事罪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了帮其女儿脱罪,不但辱骂和威胁被害人,还两人合谋,企图对被害人进行诬告陷害,逼迫其出具谅解书,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成立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赔偿被害人个人财物损失、精神损失、名誉损失等共计……元……”
“以上判决,自审判之日起正式生效,立即执行!”
“如被告人对本判决不服,可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咚!”
法槌重重落下。
清脆的声音,在审判庭内回响。
林北轻轻吐出一口气。
嘴角微掀,脸上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容。
往椅子后面一靠。
只觉得这法槌的声音是真的悦耳动听。
好听,爱听,还想听!
而对于庞巧莲和傅平尔这对母女来说,法槌的声音,简直不亚于催命魔音!
因为法槌声音响起,就意味着,判决出炉。
也就意味着,她们要被送去坐牢,要开始崭刑生活了。
俩人当庭崩溃。
傅平尔更是不堪,双腿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