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
沈家在港城最贵的地段之一,半山别墅区,这里别提商店了,往来的士都没有。
温砚月忍不住后悔自己没有让阿叔送自己回家,“清高个什么劲儿呢?谁会在乎。”她嘟囔着。
眼下雨不大,但也烦人,她只好将手提包举起保住自己头顶可怜的一小片。
右手掏出手机叫车。
温家有司机,她烦得很,不想叫。
她今天似乎注定倒霉,单手操作手机打字还没拿稳,啪的一下将手机摔了。
她忍不住轻骂了一声。
然后认命地弯下腰。
就在她落魄地弯下身子捡手机的时候,一辆车徐徐停在她身旁。
黑色流畅的车身,看起来像是沈家的劳斯莱斯。
温砚月捡起手机,有些庆幸开口:
“聿珩,你……”
然而她站起身,却发现这辆并不是沈家的那台。
这辆车,比沈家的那台更贵。
温砚月忍不住向后退了半步。
前排的车窗下落,里面的司机戴着白手套,客气有礼地同温砚月招呼,
“小姐,上车吧,我家先生说载您一程。”
“你家、先生?”温砚月看向车后排,却发现透过车窗她什么都看不到。
她不禁多了几分防备,这时候天已黑,还下着雨,路上没行人,月黑风高,简直太符合法制新闻的背景。
“不用了谢谢!”她声音有些抖,不知是冷还是怕。
这时隔着绵绵细雨,温砚月似乎听到了后座人的一声轻笑,声线低醇像瓶陈年的酒。
她还未来得及辨别那笑是否存在过,就听到车后排的人泠泠开口:
“温小姐怕什么?怕我吃了你?”
男人的讲话不疾不徐,话尾却像带着钩子,撩拨人心弦。
温砚月纳罕,就见车后座的车窗缓缓下落。
即使夜浓雨疏,温砚月也被眼前这幅面孔惊艳了半晌。
男人侧脸精致流畅,棱角分明,眼眸半敛,不咸不淡地向她睨来,只这一眼,黑曜石般的眼在夜色中浓得发亮,连带着他左眼下的那枚泪痣都发光一般。
“温小姐再不上车,湿透了衣服可就不好了。”他语气含笑,“毕竟,我的车,很贵。”
温砚月恍然,车上坐着的人居然是霍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