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三幅墨宝(2 / 3)

他下颌冒出些淡青色的胡茬,却丝毫不显邋遢,反倒衬得那张脸轮廓更分明。

鼻梁挺直,唇线偏薄,此刻紧抿着,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执拗。

指尖捏着桌沿时,能看见指节因用力而微微泛白,露在袖口外的手腕细瘦,却透着股读书人的挺拔风骨,即便坐着,也难掩一身清隽气质。

“素荷是在,不过她不想见公子。”

江茉曾问过林素荷这样的问题,若萧谨下回还来,她见与不见?

林素荷的回答是肯定的,一概不见。

萧谨闭了闭眼,从怀中取出一封书信,放在桌上。

“既然如此,可否劳烦姑娘将这封书信交给素荷?”

江茉看了眼书信。

“自然是可以的。”不等萧谨道谢,她又忙道:“我也有个不情之请,想请公子帮忙。”

银铃捧来托盘,托盘上是工整的文房四宝。

幸而这两日杜若白都在饭馆作画,笔墨直接就是现成的。

萧谨:“何事?”

他与江茉不熟,实在不知有什么事能帮到这位饭馆老板。

“我这饭馆儿还缺两幅字,我认识的人有限,实在找不到几个写字好的读书人了,萧公子若愿意帮上一帮,感激不尽。”

江茉知道,萧谨是江州书院出了名的才子,这一趟去京城,保不准就有个大功名,提前问他要一副字画,准没错。

他若真的中了功名,这副字画挂在桃源居也能吸引不少客人,若不中她也没有损失。

萧谨不傻,一听就明白她的意思,轻轻一笑。

“我倒是不知,江老板对我寄予厚望。”

江茉淡淡一笑,没吱声。

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

萧谨拿了笔,银铃顺势将雪白的宣纸铺在桌上。

他在砚台里轻轻蘸了蘸墨,动作缓而稳,墨汁顺着笔锋晕开,不多不少正好裹住笔尖。

垂眸盯着宣纸,片刻后抬腕落笔,笔锋先是轻顿,随即如行云流水般划过纸面。

“桃源居”三个字力透纸背,字体是端正的楷书,却又在笔画转折处带了几分行书的灵动,既显庄重,又透着股烟火气里的鲜活。

写罢匾额,他并未停笔,又换了张纸,这次写的是两句闲诗:“客至心常热,人走茶不凉”。

字迹比方才更显舒展,墨色浓淡相宜,连落款的“萧谨题”三个字都透着股温润劲儿。

银铃看不懂这些字,盯着看来看去,只觉得还不如自家姑娘写的簪花小楷养眼。

萧谨放下笔,将纸轻轻推到江茉面前,指尖蹭到微凉的宣纸边缘,语气平和:“江老板看看,是否合心意?若觉得不妥,我再重写。”

江茉俯身细看,墨香混着宣纸的气息扑面而来,字里行间既有读书人的风骨,又藏着对饭馆的妥帖心意,正是她想要的效果。

她抬眼笑了笑:“萧公子的字,比我预想中还好,这一副挂在店里,定能让桃源居添几分雅气。”

杜若白端着杯花茶路过,目光落在宣纸上,挑了挑眉:“萧兄这字,倒是把烟火气和书卷气揉得恰到好处,比我光画画多了层意思。”

他虽人不在江州读书,却听先生提过江州书院的萧谨。

因此来江州之后,特意去书院拜访过,与萧谨也算是相识。

他转头看向江茉,打趣道,“江老板倒是会盘算,提前把未来的状元郎墨宝讨到手,往后桃源居怕是要被读书人踏破门槛了。”

程之棠也来凑了个热闹。

看那一副字摆在桌上,亦有些手痒。

他望了眼江茉,同杜若白道:“不如我与杜兄也提一副,为江老板祝贺。”

杜若白:“如此甚好!”

江茉闻言一怔,随即笑着应道:“那可真是求之不得!有三位公子的墨宝,我这桃源居往后怕是要成江州的文雅地界了。”

银铃眼疾手快,立刻又铺好两张宣纸,杜若白先拿起笔,他作画惯了,握笔姿势带着几分随性,笔尖落纸却不含糊。

没写诗句,反倒画了幅小景。

几竿青竹旁摆着张方桌,桌上一壶热茶冒着轻烟,旁侧题了行小字“桃源小坐,茶香伴竹”,墨色清雅,倒把饭馆的闲适劲儿画得活灵活现。

程之棠紧随其后,他选了幅略窄的宣纸,写的是首咏食的短诗。

酥肉凝香透,鲜羹暖客肠,此间烟火处,不必羡朝堂。

字体是温润的行书,笔画间带着几分烟火气的柔软,与萧谨的风骨、杜若白的灵动截然不同,却同样贴合桃源居的氛围。

三人写完,银铃小心把字画晾在窗边,阳光洒在宣纸上,墨色渐渐干透,引得不少食客驻足张望。

有相熟的老客打趣:“江老板,你这是要把饭馆改成书斋啦?”

江茉笑着回应:“哪能呢,不过是添点雅趣,让大家吃饭时也能赏赏字、看看画。”

她让银铃取来些新做的红豆酥分给三人,“一点薄礼,谢三位公子成全。”

杜若白拿着红豆酥跟程之棠打趣:“你这诗写得倒是实在,‘不必羡朝堂’,怕不是被江老板的菜勾得不想进京赶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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