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章(2 / 3)

,半句不提私心。

陈济川看出了她眼中的仰慕。

他丧妻多年,手下中已有不少人劝他,事情未尝没有另一条路可走。

比如……接纳她的“以身相许”。

英雄救美人的戏码,毕竟是老生常谈。

陈济川却不这么想。他对亡妻情分深重,这辈子断不会再接纳旁人。

但他心里,也藏着几分私心。

“你懂医术?”

都兰点头:“我家世代在草原游医,比不得中原正统,会些偏门偏方。”

陈济川道:“有时偏门斜方反倒最是管用。我家有个小儿,自小患喘症,不瞒姑娘,我家原也世代从医,却治不好他。姑娘若是愿意,可随我回去,瞧瞧他的病症。另外,我家两子一女,皆失母无人照料……”

都兰听得又惊又喜,没想到将军真的愿意带她走。

“只是,都兰,我能给你什么呢?”

都兰只摇头。她什么都不要,她只要跟着心里仰慕的人走,陪着他,望着他便好。

那时恰逢大陵国边上这座名叫察布的小城樱花盛放,陈济川为她起了个汉名,唤作沈樱。她母亲原是汉人,姓沈。

思绪回拢,沈樱望着眼前人,这三年,将军着实老了好多。

陈济川也总说起亏待了她,叫她把大好年华都耽误给了时哥儿。

沈樱却不这么想:“在我们部族,从我如今的年龄往后,才叫正经的大好年华呢。”

她今年二十二岁。

她也早就想明白了,仰慕只是仰慕而已。

“时哥儿的事,还望你多费心,务必要叫他好好读书。这个家里也只有你劝得动他了。”

“将军放心。”

两人的手还握着,那是一种踏实而有力量的触感。沈樱望着他的眼神,绵密而柔和,只要对方在,纵是他老了,虚弱了,壮实的筋骨逐渐衰了,她那如春风一般的目光也会一直轻轻绕着他。

“起风了,我给将军取条毯子盖上,往树荫里转转去吧。”

陈锦时收回眼,手上提着的‘碧眼将军’已经蔫了,明明精神了一整个下午的。

他眸光暗了又暗,看着蝈蝈,说不出的沮丧。又见旺儿手上提着的笔囊,怒火猛地窜上来,一把夺过,扔在地上狠狠踩了两脚。

“我再也不要那女人给我做的任何东西!”

旺儿摸不着头脑,二爷这又是犯什么拧巴。

“爷,今儿学堂里那几个人夸你笔套好看,做得精致,你不还乐呵着呢么?”

陈锦时脸上稚气未脱,眉宇间的神采却已压不住,眼神里天生带着矜傲,此时大步流星往前去,袍角扫得风响。

“那是爷先前蠢如豚犬,被她那点小伎俩哄得团团转!”

旺儿连忙捡了笔囊跟上去:“爷,往哪儿去?前些日子沈姑娘刚立的规矩,每日到家,首先得到她跟前请安去……”

旺儿原预备着碰一鼻子灰,再絮絮劝几句,不意他家小爷猛地打了个转,袍角一旋,竟往汀兰园去了。

沈樱正在屋内做针线,她想着,夏天快到了,给时哥儿做双轻薄些的新鞋面。

这些年,冬给他添衣,秋给他添饭,照顾他,已成了习惯。

陈锦时在她房门外站定,略敛了敛衣襟,微微躬下身子,屈指在门上叩了两下。

沈樱放下手里伙计,知他这是下学回来了。

“阿姆,是我。”

她挪步到门边,拔了门闩,侧身立在门内。

陈锦时朝她躬身行了一礼:“阿姆,我回来了。”

沈樱淡淡打量他几眼,眉尖微蹙:“衣裳怎么脏了?”

陈锦时心头一动,低头四下瞧了瞧,见衣摆上沾了些泥点子。

沈樱当即沉了脸:“从书院回来的路上,又去哪儿了?”

陈锦时垂首应道:“去了郊外演武场一趟。”

他有些耍枪弄棒的喜好,一心想进军营,偏陈济川不许。

他偷眼觑她神色,趁她动气前,忙捧上今日的功课。

“阿姆过目。”

沈樱接过册子翻看,原是要查他一日所学,是否用了心。

趁这功夫,陈锦时的视线悄悄绕过她高挑的身形,往她屋里打量去。

见小圆桌上放着半只绣到一半的鞋面,看那尺寸,分明是他的,不是他的还能是谁的?

片刻后,沈樱合上册子,他迅速回神。

“阿姆,我今日功课都好好完成了,你就别把我去演武场的事给我爹说了。再说,我这喘症,也已经许久没犯过了。”

他抬眼,眼尾微微上扬,心里悄悄憋着股劲,都三年了,怎么还没长得比这女人高。

听闻北元那边的女人,身姿比汉人要高健许多,丰润修长,眼窝深邃,睫毛也纤长,肤色带着玛瑙一样的润光。

沈樱这女人大体也是这长相,只是肤色莹白些,不似那般麦色,许是因她身上还有一半汉人血统的缘故。

沈樱一时没言语,瞥见了他掖在书箱角上的笔囊,脏兮兮的,灰溜溜的,被他故意毁坏了。

她只作未见,问他:“今日与同窗论学,可有争执?”

陈锦时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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